保姆車

保姆車

保姆車接送學生服務
保姆車服務地區主要包括元朗、洪水橋、廈村、天水圍、屯門。
本校學生曾乘坐保姆車之各站點:

蝶翠峰 YOHO I期
朗晴居閘口 朗屏屏會街停車場
爾巒路口(錦田公路) 洪福服務設施大樓巴士站
采葉庭 廈村新圍

以上站點供參考,如有需要,請於辦公時間致電學校查詢保姆車服務轉介。

車服務安全指引 (家長)
為保障學生的安全,家長如選擇保姆車接送 貴子弟往返學校,請先細閱下列指引,並留意所選用之保姆車接送服務是否符合安全指引,及教導學生乘搭保姆車時應遵守的安全規則。

  1. 為使學生獲得安全的運載服務,家長 / 監護人應留意保姆車接送服務須已獲有關的批准如下:
    (a) 非專營公共巴士營辦商須持有有效客運營業證,而其公共巴士須獲發提供「學生服務」的客運營業證證明書;及/
    (b) 學校私家小巴營辦商須持有有效客運營業證,而其學校私家小巴須獲發提供「學校私家小巴服務」的客運營業證證明書。
    (c) 私家巴士營辦商須持有有效客運營業證,而其私家巴士須獲發提供「學生服務」的客運營業證證明書。
  2. 現時客運營業證的發證條款規定,所有運載小學和幼稚園學童的校巴及學校私家小 巴,每輛車上必須提供一名跟車保姆。家長 / 監護人應確保姆車上,必須有一名跟車保姆隨行。
  3. 家長 / 監護人應確保保姆車的乘客數目,不會超過法例規定的載客量。在計算載客量時,應以實際人數為準,然而,每3名年3歲或以上而身高不超過1.3米的學童,可作2人計算,但每人仍須坐在一個構造穩妥,並牢置在車身的座位上。
  4. 家長 / 監護人應詳細考慮 / 比較營辦商所提供的路線。如路線太過迂迴,則學生逗留在車廂中的時間便會較長,而潛在危險性亦會較高。
  5. 家長 / 監護人應教導 貴子女在乘搭保姆車時,必須遵守規則,例如:
    (i) 除上車或下車時,切勿離開座位 ;
    (ii) 切勿與司機談話或大聲呼叫;
    (iii) 切勿玩耍;
    (iv) 盡量避免在車廂內飲食以保持清潔;
    (v) 切勿將頭、手或身體任何部分出窗外;
    (vi) 車輛如未完全停下時,切勿上車或下車;
    (vii) 切勿把玩車門緊急出口;以及
    (viii) 必須繫上安全帶,切勿在行車時解開安全帶。
  6. 家長 / 監護人應妥善安排保姆車接送服務,以確保學童安全及準時抵達學校。
  7. 年幼學童乘車返家時,應由家長 / 監護人接回。
  8. 為使各學童在保姆車行駛時能充分佔用一個合適的座位,家長 / 監護人應教導學童整理書包及避免攜帶大型物品乘搭校車。
  9. 保姆車服務由私人營辦商經營,與本校無關。